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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0518花蓮縣第三期綜合發展實施方案108年度報行政院計畫聽證會

花蓮縣第三期綜合發展實施方案108年度報行政院計畫聽證會 一、會議名稱:花蓮縣第三期(109-112年)綜合發展實施方案108年度報院計畫之全縣聽證會 二、聽證會舉辦事由與依據: 依「花東地區發展條例」第5條規定,本府配合行政院訂定之「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」,擬定花蓮縣第三期(109-112年)綜合發展實施方案。另依「花蓮縣政府及臺東縣政府提報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作業須知」第3條規定,在綜合發展實施方案在擬訂過程中,需依據行政程序法規定舉辦聽證會,爰本府刻正辦理彙整計畫,並於聽證會後陳報行政院。 為讓本計畫推動落實,特此召開聽證會,邀集全縣縣民到場陳述意見,以凝聚在地民眾共識,瞭解相關政策之效益及潛在衝擊,以做為研擬108年報院之新興計畫的重要參考。 三、聽證會日期與時間:108年05月18日(星期六)下午2時00分。 四、聽證會地點:花蓮縣政府大禮堂(花蓮市府前路17號)。